荆楚网(湖北日报)(通讯员:李金曼、陈川)今年以来,十堰市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“所有案件都要检查”的业务开展,牢固树立“加工产品”意识,以制度基础、技术赋能、多维度建设为抓手,创新打造“1+2+N”案件质量管理体系。是提高案件质量、维护司法公正的坚强防线。 一套指导方针,为您的组织系统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细化指引,强化规范运作。东岩市检察院把涉及市场主体的“案件全部检查职责”摆在微观质量控制的中心位置,结合实际操作,制定印发了《东岩市检察院案件检查评议工作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。二是落实评估流程,制定从立项、实施到反馈整改的全链条细化操作细则,明确案件质量评估逐案办理,为案件质量把控提供精准的“导航图”。三是探索检验与评估之间的双向关系,如果检验发现重大质量问题,则将案件移送评估;如果评估发现同类检验结果存在共性问题,则及时反馈给事件管理部门,共同提高质量。y 和效率。 创新制度,构建管理体系。诉讼质量是法院办案的命脉。一是建立全周期质量控制标准。围绕解决文书办理质量保障问题,研究制定20条配套工作指引,涵盖刑事诉讼文书质量控制、全面履行义务、量刑结果考量等方面,覆盖案件办理全流程各个环节。二是打造“六合一”质量控制机制。我们将对所有事件进行强制测试,对简单情况进行快速测试,对复杂情况进行密集测试。实施保密政策。加强内部监督,开展互查和专项检查,补齐薄弱环节。深化检查评价一体化,推动成果转化,形成机制相互关联的质量管理组织。第三步,为评价实践奠定基础。例如,张湾区法院引进人大代表、村监督员、律师等“特约质检员”,随机抽查办案。竹山县法院针对未起诉的案件组织“司法协商”,并创建了包含许多要点的评估矩阵。 管理综合洋葱保证了可持续和长期的结果。推动案件管理各部门由“各自为政”向“精细化协作”转变,打造“专业化管理+部门管理”、“企业管理+税务审核+考核管理”的“大管理”格局。首先,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着眼于“宏观管理”。总检察长时期定期召开经营分析研判会,强化宏观调控。其次,事件管理部门必须进行适当的“自我管理”。案件处理部门自行管理和落实全部案件处理工作,开展案件质量检查,以管理促案件处理,充分保障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。三是办案部门十分注重“专业管理”。将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与案件质量评估、案件流程监控与数据质量验证、案件受理与内部线索移送相结合,形成以质量评估、程序监控、法律监督为核心的业务。质量管理体系有利于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率。 两轮驱动,创新举措提高运营效率 通过创建自我奠定基础检查清单。为便于落实“每一个案件都要检查”的要求,案件管理部门精心设计制作了“案件质量检查表”,并纳入检察官工作要求系统,简化有用的检查流程。按要素建表。首先是检察官的自我调查。检察官在结案前,围绕事实调查、证据认定、法律适用“八个方面”,以清单形式进行自查,通过剔除要素对案件进行质量检验。第二步是负责人确认。自查结束后,检察官送交部门负责人同样进行时间核实。这使得员工能够履行审查和控制角色,同时整合部门质量控制职责。三是CAS的监管电子管理专业人员。各业务部门选派一名代表或骨干作为“案件管理专家”,配合案件管理部门推进日常管理,实现案件质量检查完全可追溯,全员参与,确保业务系统“各项检查都有所必要”。 智能辅助可提高性能。湖北省率先引进应用案件质量检查评估智能支撑系统。您应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测试一切。今年早些时候,在毛尖区医院和市立医院开始试点,4月份实现了两级医院的全面推广。二是标准化、高效化。在市法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和部门整改的指导下,案件表格填写、材料准备的规范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,办案效率也得到了提高。案件程序规范化率提高到99.06%,位居全省前列。截至目前,共开展程序检查12302人次、实物检查363人次,为案件质量筑起了“数字化、智能化防线”。第三,优化你的建议。 6月,省人民法院组织了智能辅助系统规范核查。针对市人民法院印发的《十堰市检察院案件审理期限(试行)》,市人民法院案件管理室向研发公司提出了53条规则优化意见,其中包括一体化办案时限规则,支持辅助系统智能化升级。 闭环管理让实施更容易。事件管理部加强全局规划和组织,最大限度发挥“服务+管理”的功能确保“事必查”规范化。第一步是加强培训。市法院于4月、6月两次举办案件管理工作培训,邀请市二级法院案件管理专家和检察官、助理、行政人员对案件质量评估检查支撑系统进行培训,做到人人会用。二是动态监测。智能分配专人来管理主动支持系统。通过案件管理审查和持续的案件质量监控,将系统指示转化为流程监控信号,提醒检察官规范案件管理行为。同时,将自查核查作为监测过程的重点,督促检察机关和部门及时履行质控责任。三、反馈就是沟通编辑。定期通报各医院、各科室整改情况,畅通系统规则问题反馈渠道,形成“发现-整改-反馈”完整链条,确保系统顺利运行,推动“病例全部检测”落地见效,切实解决病例处理“出厂前”的质量问题。 我们提供多方位的支持,以务实的措施提高质量和效率。 打造一支过硬的专业团队。通过专业团队的带领,确保评估工作科学、规范、权威、高效。第一步是建立评价人员队伍。吸引各行业的商业人士、指南、专家、骨干到我们的数据库“把脉问”案例质量。二是成立案件质量评估委员会。首席检察官担任主任,并且其他法院领导和基层法院检察官担任副院长。下设考核组办公室,协调全市两级考核工作。三是管理专业化、精细化。根据四大类程序工作,将案件质量评估人才库细分为刑事公诉团队、民事公诉团队和公益行政诉讼团队,并入评估组办公室,提高评估的专业性。 考核创新倍数。我们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组织实施定期现场检查、重点评估、专项评估等多种评估活动。第一个是定期随机控制以检查有效性。为检验“鹅效应”和整体质量有效性,随机抽查基层检察官办案10件,全年审结案件488件。今年上半年。二是注重风险评估和防范。 16起“四类案件”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划分。 “我回头看了一眼”作为回应。三是专项评估有助于顾全大局。对157起国家工作人员危险驾驶案件和涉企案件进行专项审查,开展检查整改,为整体发展形势作出贡献。 Qgo更深入地进行成果转化。加强评价结果运用,展示推广优质案件,树立案件优质高效办理标杆。报告有缺陷或不合格的案件,以便检察官进行比较、汲取灵感并从中学习。一是思考讨论推动整改的办法。召开案件质量审查会议,讨论共性问题,推动整治和改革机制。向部门报告个别问题并绘制文件他们的儿子。二是诉讼文件树立标杆。我们组织好做法分享和缺陷文件分析,在案件管理中心设立“案例墙”和“镜子桌”,展示17个典型案例和12个好坏文件,营造“笔”氛围,优秀成果将按规定移送政工部门,并给予奖励表彰。三是加强监管合作。审查不合格的案件同时移送检察、监察部门。如果发现办案人员故意违反检察职责或者犯有严重错误,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移送检察机关监察部依法处理,让高效、高质量办理案件成为真正常态。它和意识。